信用卡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定刑?

  信用卡虽然是现在大家使用的一种非常频繁的消费工具,但是一旦按照规定使用信用卡是会对持卡人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甚至有些持卡人还会被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定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采用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错误地使用信用卡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分别由两个要件组成:一是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盗窃、抢夺获得的信用卡;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标,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

  首先,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卡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通过制作假冒银行或个人名义办理所谓“特殊”的信用卡,并利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活动。此时,犯罪嫌疑人涉嫌伪造、变造或使用作废的银行资料,在向商家支付款项时实际上并无任何经济支出能力。

  其次,盗窃、抢夺获得他人的真实有效信用卡也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抢夺行为后,通过控制他人的信用卡来进行消费或取款活动。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人的失误或者不慎将其有效信用卡暂时遗忘或遗失的机会,从而获取非法财物。

  另外,以非法占有为目标,并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同样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通过多种方式欺骗他人使用其信用卡进行交易。例如,以虚假理财产品宣传、中奖信息、伪造商家等方式引导他人向自己提供信用卡信息并进行非法消费。

  对于定刑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了该罪的最高刑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