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哪些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催收威胁要起诉是真的吗?

  信用卡作为典型的信贷产品,讲究的必然是“有借有还”这一基本准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家无法保证自己一直能够按时还款,于是乎,一些持卡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发生信用卡逾期,接受银行催收。一般的逾期初期主要由银行内部进行催收,对于逾期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银行也会委托给第三方专业的催收公司,这时催收手段较为强硬,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催收威胁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到法院。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催收威胁起诉是真的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使用作废信用卡,伪造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信用卡这四种情形都可归类于信用卡诈骗。其中前三条对于普通持卡人来说比较困难,重点在于第四条。毕竟欠钱不还对大家来说很容易,而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也需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欠款金额超过5万;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且经过银行两次催收依然不还款的情况。除此之外,以下五种行为也会涉及到信用卡诈骗:

  1、在明确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依然恶意透支信用卡;

  2、使用假身份证、手机号等虚假资料申请信用卡,并拒不还款;

  3、逾期后,通过更改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方式恶意逃避银行催收;

  4、出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