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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是怎样的

  温州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一、信用卡(公务卡除外)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可积1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公务卡通过标准类商户刷卡消费1.5元可积1.5分,通过优惠类等商户刷卡消费2元积1.5分,减免类商户刷卡消费不予计分。

  二、信用卡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单笔10000积分封顶;标准信用卡1元积1分,尊享白金卡、精英卡2.5元积1分;银泰联名卡1元积1分;博学卡1元积1分;公务卡、心想卡、新+兴卡、商盟卡、丰登卡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不积分。

  三、所有商户类别代码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具体以商户申请POS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代码而导致影响积分累计的,我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信用卡积分不设有效期,只要卡片状态正常有效则积分长期有效。

  五、信用卡换卡或到期续卡后,原卡内消费积分将自动更新至新卡账户,销卡后卡内积分将自动清除且无法重新恢复使用。

  六、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我行有权终止其参加我行积分计划资格,或对其账户已记积分予以调整:

  a)被我行止付、停用或交易限制的;

  b)已申请销户的;

  c)卡片逾期状态的;

  d)由于系统原因导致积分计算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