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信用卡新规,持卡人享五大福利
近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从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还款期限、取现限额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调整,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就新规中一些与持卡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五大福利请业内人士进行了解读。
福利1
透支利率可打七折
新规: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理财师张帅表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就是你透支使用信用卡,并且不能及时全额还款时,你需要额外缴交部分的利息。之前,信用卡的透支利率是日万分之五,折合成年化利率接近18%,从理财的角度来看未免过高,但是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也就是万分之3.5,也就是说,以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035%—0.005%之间。为了拉拢客户,可能会有银行将透支的日利率设置在0.005%以下,利率的降低对于刷卡一族来说无疑是好事。
福利2
享受更长免息还款期
新规: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张帅表示:对免息期的限制,目前是20天-50天,届时银行可以自行定这个免息期,该方案让银行之间的竞争多了一个范畴,用户有可能可以得益。简单来讲,你越有钱,或者银行觉得你越有价值,就能获得越优越的信用卡,例如三个月免息额度,超低日利息之类的。
福利3
违约金年费等不再计利息
新规: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表示:我们经常会看到类似这样的新闻:某人的信用卡因为逾期了十几块,然后放了几年,最后发现七年利滚利变成了好几万,取消滞纳金之后,这样的现象也许不会再发生。另外,取消滞纳金不是说银行不收费了,而是说不硬性规定银行一定要收,以后银行可以和用户协议收违约金,这将给银行更大的收费自主权。鉴于现在银行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后信用卡逾期未还款收费以及其他收费会降低,对信用卡用户来说,是大大利好。
福利4
每日取现限额调整至1万元
新规: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
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表示:将持卡人ATM取现的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1万元,提高了信用卡的竞争力和使用场景,方便了持卡人。提高发卡机构的自主权,意味着随着竞争的激烈,有的银行或推出更多的信用卡优惠政策。新规定既增强了信用卡的安全性,也确保了发卡机构的利益。
福利5
被盗刷应予以合理补偿
新规: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张帅表示:以后信用卡被盗刷,持卡人可以得到保护了,发卡机构将会通过商业保险等方式给持卡人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发卡人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