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是信用卡诈骗,构成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是如何构成的?
构成条件之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
构成条件之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
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构成条件之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
常见的有,捡到别人的信用卡,然后据为己有,并且假装信用卡是自己的,然后刷卡使用。
构成条件之四: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通常我们使用信用卡,是有免息期的,按时还款减免利息,但是如果一直不还的话,经银行报警后,会由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大家一定要避免出现以上这些行为,正确用卡,保持良好的用卡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