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多重利好将落地
自明年1月1日起,违约金、超限费取消,免息期、最低还款额由银行自主决定。
对广大信用卡用户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统称“信用卡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该通知对信用卡透支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规定做出了调整,要求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2000元上调到1万元,以往“滞纳金”也改名为“违约金”,免息期和最低还款额由各银行自主决定。这就意味着,信用卡使用用户在透支利率、还款期限及取现额度等方面将有更宽松的空间。
多项费用降低
此次出台的信用卡新规,在用户各项费用的降低方面力度不小,这也是新规还未正式实施便受到广大用户欢迎的重要原因。
信用卡新规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三点五。假如一位用户的账单日为每月22日,还款日为次月10日,那么如果该用户在今年的11月10日使用信用卡消费了2万元,而在12月10日还款日时只还了2000元的最低还款额,那么截至12月27日,银行可以收取该用户的透支利息为:20000(元)*0.05%*30(天)+18000(元)*0.05%*17(天)=453元。而如果该用户的借款、还款金额和时间长度不变,而银行推出了利率7折的新政策,那么该用户需要还的透支利息为371.1元。新政策实施前后,该用户可以少还135.9多元。所以,想要办卡的市民,可以根据各银行对信用卡透支利率的最新标准进行选择以节省一部分费用。
除了利率调整外,超限费也有新的调整。照以往各银行规定,用户对超过信用额度的消费将额外收取超限费,但信用卡新规明确指出“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而且银行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还有一条影响面比较广的调整,是信用卡滞纳金将取消,而是由银行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由于违约金不计收利息,欠款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滚雪球”了。
银行限制放宽
费用调低是信用卡新规“更接地气”的一个方面,限制政策放宽是另一种表现。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以往用户办理同种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为2000元,新规实行后将提升到1万元,这对需要取现周转资金的用户来说,将增加很大的便利度。
在此之前,央行统一规定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昨日记者采访中,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实施后每位持卡人的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不再相同,银行主要根据用户的信用状况、还款习惯等制定差异化方案。由此可见,免息期的长短、还款额的高低将成为市民选择信用卡的重要参考指标。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单月刷卡消费为3万元的用户为例,不考虑该用户取现及分期付款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在新规执行之前,该用户最低还款额为3000元;新规执行之后,个别银行推出5%的最低还款额度,那么该用户只需要还1500元,减少一半的压力。
此外,信用卡新规还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
用户选择余地更大
“我们下月会有一些政策变动,每次这种重大政策变动我们都会通过短信、官网或手机客户端等方式通知用户。”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光大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记者走访发现,各家银行多在11月中旬就针对信用卡新政推出了新的“信用卡使用章程”,章程中对政策的变化逐条进行了公示。
针对烟台各家银行对信用卡新规的政策落地情况,记者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该行工作人员透露,烟台各家银行会根据各自总行政策执行新标准,与现行的标准相比会表示显现出差别化的特点,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信用卡,选择余地更大。
招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该行政策最大的变化在于2017年1月1日开始,该行每月最低还款额为10%,对于未还清款项将正式取消滞纳金一项,每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最低10元。对于免息期情况,该客服人员透露,不同用户免息期不同,银行将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给予20-50天长度不等的免息期。
与招商银行类似,工商银行也表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逾期,用户除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对于违约金情况,该行并未给出具体比例,表示将“按照发卡机构公布的服务价目表执行”。
记者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中了解到:持卡人截至到期还款日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本行每次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最低5元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另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