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产生的十三大原因
信用卡卡奴产生的原因:
1、奢侈性消费。
2、无目标的刺激性办卡。
3、收入中断(例如:公司恶性倒闭或积欠薪资),或收入不稳定(例如:非固定月薪的职业)。
4、急难性支出。(例如:天灾或亲友生病住院)
5、道德风险。
6、信用扩张。(例如:信贷+信用卡+现金卡的总额度,超过实际月收入的22倍)
7、银行的惩罚性违约金,导致利滚利。
8、继承已往生的亲友的负债。
9、投资失败。(例如:在台湾可以用信用卡购买基金,但是投资的标的物经常赔到净值不到一半,尤其是掛名「台湾」或目标為传统产业的基金)
10、受到诈骗,因而购买高价但低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此项的特徵,是店家号称分期零利率,但是实际上却将应付利息早已平均摊入各期的应付款项中)
11、负债整合,越整合欠越多。(部份银行的卡债整合,大多有时间限制的优惠利率,再加上手续费,将导致旧债未清,再加新债。)
12、信用卡套现,与刷卡商店串通,假消费进行刷卡,再由店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刷卡人。(早期的信用卡无预支现金的功能,或信用卡可用餘额未达上限,但预支现金的餘额已达上限)
13、信用卡遭到盗刷,即使已报警,并调阅刷卡商店内的录影记录,证明非其本人的刷卡消费,银行仍不愿撤回其刷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