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对信用卡用户的忠告:正确用卡,避免牢狱之灾!

  现在信用卡消费越来越普及,各大银行纷纷向客户推广自己的信用卡,信用卡在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造部分不良消费习惯者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甚至违法犯罪。

  对于广大持有信用卡的用户应该都很清楚,信用卡消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按时偿还,如果你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信用卡获利或透支消费,那么你得注意了,千万别触碰红线,否则你可能一不小心就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都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中恶意透支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高发的罪名。因为这个罪名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一不留神就触犯了,为什么会这么说?

  第一、该罪入罪金额不高,达到1万元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当恶意透支金额到达1万元时即可构成此项罪名,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万元的入罪金额,相当于一台笔记本电脑价格,对于爱消费的广大人士来说一两笔就刷满了,很容易达到这个数额标准。所以提醒那些喜欢拖欠信用卡的人,千万不要突破这个数字,否则你就危险了!

  第二、对“恶意”的主观行为界定难以把控。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另一个要求是需要持卡人恶意透支,对于这个恶意透支,我国刑法是这样解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六种情形,看是简单明确,实则要靠主观界定,让一大批实质上主观上够不成非法占有,但是形式上满足透支行为的人靠近了罪的边缘。

  综上,养成良好的信用卡消费习惯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做到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果确实无力偿还,那么应当及时主动与银行沟通联系,争取银行的宽限期,想办法在宽限期清偿,避免惹祸上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至于那些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信用卡获利或透支消费的人,那就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否则你可能将要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