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们,请注意了!以下使用信用卡行为会坐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这是刑法196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的司法解释。
广大的卡奴朋友关心的就在于着第四条:恶意透支的。不是所有欠债的朋友都是恶意的,很多人也是被逼无奈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会称之为恶意透支呢?
本金超过5000元。本金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欠款本金的多少相对应的惩罚不一。没超过5000元的朋友还是把心放肚子里,踏踏实实的挣钱还债吧。
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目的这玩意很难说的清楚,也难以鉴别。比如说大家很常见的信用卡套现,这个是国家所不允许的,但是市面上还是手刷pos大肆流行,因为信用卡套现中所产生的手续费银行占了大头。而假如你长时间使用费率很低的公益类、医疗类、教育类pos机,或者跳码很严重,同一时间全国各地都有消费记录,那么这些就是在你逾期以后起诉你的证据。
明知没有偿还能力。总的来说信用卡是救急不救穷的,锦上添花的;
接到催款通知三个月以后仍不归还。
逃避追查,逾期后更换联系方式、住址等,在信用卡领用合约里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发生动时需要7日内到银行进行报备。
大象说:使用信用卡时需要了解清楚它的规则,不要盲目消费、投资。逾期了不可怕,千万不要逃避,提高你赚钱的能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